改变「艾」你的方式,呵护我们的健康

医师团队在线服务

提供多种引流渠道

内部资源免费开放

打造中医专业人才

首次合作赠送技能培训权益!
合作模式: 0元代理 | 产品批发 | 授权店 | 旗舰店

扫码微信客服咨询

国务院发文明确:中医药传承发展列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文章作者
灸大夫 - 【CCTV互联网+中医行业合作伙伴】
16年智能无线艾灸仪i9上市,淘宝众筹503万完美收官
8年老牌企业

优质内容已认证

来源:灸大夫 发布时间:2018-08-16 15:06:07 阅读次数:901
本文摘要:您正在阅读的是《行业新闻》栏目的内容及相关推荐,本文由中国民族医药艾灸领域特邀作者原创撰写,另为您提供灸大夫特色产品,及相关搜索信息!
微信搜索【灸大夫】公众号,关注后每天第一时间获取灸大夫,最新推送的时下养生方案哦~!

 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定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划入能力建设方面,并将其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方案》明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主要包括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中医药“治未病”技术规范与推广等,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绩效考核情况、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分配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

《方案》要求,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应根据此方案,在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完善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在今后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时,体现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内容。

《方案》还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要求。《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版权保护:本文主要讲述 国务院发文明确:中医药传承发展列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http://www.jiudaifu.com/industry/3076.html如需分享本页面,请保留文本链接

【3分钟前内容更新】部分可能涉及医学性、技术性等内容,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我司医学顾问,针对性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扫码微信客服咨询

合作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湘雅医院

    湘雅医院

  • 广东省中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 北京市中医医院

    北京市中医医院

  • 湖北省中医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 陆军958医院

    陆军958医院

灸大夫官网

© 灸大夫 深圳市灸大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园A40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非经营-2015-0047 粤ICP备14089977号-1
在本页您将了解到艾灸方面的相关知识,含艾灸穴位查询,艾灸仪器,艾灸养生知识,艾灸加盟等相关信息——灸大夫官网为您提供!
为加快您访问本站的速度,特在此列出您可能所在的省份: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上顺序为随机排列)

改变[艾]你的方式,呵护我们的健康!

粤ICP备140899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