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艾」你的方式,呵护我们的健康

医师团队在线服务

提供多种引流渠道

内部资源免费开放

打造中医专业人才

首次合作赠送技能培训权益!
合作模式: 0元代理 | 产品批发 | 授权店 | 旗舰店

扫码微信客服咨询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公布 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文章作者
灸大夫 - 【CCTV互联网+中医行业合作伙伴】
16年智能无线艾灸仪i9上市,淘宝众筹503万完美收官
8年老牌企业

优质内容已认证

来源:灸大夫 发布时间:2021-01-05 15:49:11 阅读次数:641
本文摘要:您正在阅读的是《行业新闻》栏目的内容及相关推荐,本文由中国民族医药艾灸领域特邀作者原创撰写,另为您提供灸大夫特色产品,及相关搜索信息!
微信搜索【灸大夫】公众号,关注后每天第一时间获取灸大夫,最新推送的时下养生方案哦~!

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中医药防治将纳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条例》规定,北京市、区政府应当将中医药防治纳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北京市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北京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的固定处方预先调剂、集中代煎中药。

《条例》要求,各区应当至少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等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按照要求配备中医医师、中药师、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

《条例》规定,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其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来源:中国医药报

★版权保护:本文主要讲述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公布 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http://www.jiudaifu.com/industry/6548.html如需分享本页面,请保留文本链接

【3分钟前内容更新】部分可能涉及医学性、技术性等内容,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我司医学顾问,针对性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扫码微信客服咨询

合作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湘雅医院

    湘雅医院

  • 广东省中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 北京市中医医院

    北京市中医医院

  • 湖北省中医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 陆军958医院

    陆军958医院

灸大夫官网

© 灸大夫 深圳市灸大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园A40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非经营-2015-0047 粤ICP备14089977号-1
在本页您将了解到艾灸方面的相关知识,含艾灸穴位查询,艾灸仪器,艾灸养生知识,艾灸加盟等相关信息——灸大夫官网为您提供!
为加快您访问本站的速度,特在此列出您可能所在的省份: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上顺序为随机排列)

改变[艾]你的方式,呵护我们的健康!

粤ICP备14089977号-1